调委会依托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成立,接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业务指导。调解员由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担任。调委会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其受理的纠纷可由法院或行政部门委托,也可由当事人申请调解。调委会开展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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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