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空烟管(由滤嘴棒及卷烟纸等连接组成)等类烟产品是近年来出现的涉烟违法活动新形式,是假烟的新变异,隐蔽性强。我市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坚强决心和涉烟法律法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危害、涉烟典型案例及举报奖励政策等。6月18日,市、县两级官方媒体同时发布《漯河市举报制售空烟管及其他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奖励政策公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截至7月22日,全市共悬挂宣传条幅3129条,发放宣传资料六万余份、典型案例宣传页20万余份,累计出动宣传人员14719人次、车辆5642台次,营造了“人人喊打”的氛围。
摸清底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对三相电异常用户进行排查,并建立异常模型;梳理全市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基本信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1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审结的涉烟案件、涉及人员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全市公安机关对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件进行“回头看”,对近三年来所侦办的涉烟犯罪案件进行复盘自查,建立涉烟犯罪重点人员黑名单库;将网络平台销售空烟管等类烟产品纳入互联网清朗专项行动清单,实行24小时网上巡查;成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专项行动政法工作专班,对涉烟案件的侦办、公诉、审判进行全环节复盘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严厉打击。6月4日,执法人员在召陵区韵达物流转运中心附近破获空烟管运输案件一起,6月13日在舞阳县某村破获制售空烟管案件一起;对2024年临颍“4·08”涉烟案件进行扩线侦办,7月2日在周边地市打掉生产、销售空烟管窝点三处。全市审判机关对涉烟案件加大追刑力度,依法快判严判,全市11件涉烟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六件已宣判。其中,2024年舞阳“6·13”空烟管生产仓储案,仅用一个月就完成了案件的侦办审理,判处被告人杜某博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临颍县李某等22人非法经营案于7月5日一审宣判,主犯李某、洪某均被判处八年半有期徒刑、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主犯刘某、贾某分别被判处七年及五年半有期徒刑,分别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四万元人民币,实现了重罚重判,形成了强大的司法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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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