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专业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申报对象主要是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初级职称的,须连续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须连续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组织或参与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据介绍,符合条件且已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参加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示范家庭农场农场主、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的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已参加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人员,可优先参加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农业类技能人员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其中,取得技师以上资格的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创业之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与农业相关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据悉,本次评审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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