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漯河市将持续加强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药品零售企业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监测“哨点”作用,强化购药人员登记管理和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监督零售药店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和登记上报等责任的执行。
目前,漯河市所有零售药店(含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已对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严格登记购药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所购药品名称、数量、销售时间等信息。
漯河市将继续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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